2019年中國專利獎申報條件如下
(2020年的申報條件具體以申報通知為準):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即申報當年的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前)
(二)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
(三)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五)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參評;
(六)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
申報條件第(一)項和第(二)項,這兩項合起來的要求是專利權處于有效狀態(tài)。
舉例說明,對于申報2019年的國家專利獎,那么您需要有一項專利(可以是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都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含31日)之前已經(jīng)獲得了授權證書;對于申請日時間沒有限制,對于授權時間往前也沒有限制,只要您的專利還在專利權保護期限之內(nèi)(發(fā)明自申請日起20年,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自申請日起10年內(nèi)),且按時繳納了年費,維持專利權有效;進一步要求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這一點要求您的專利,專利權屬清晰,申報截止日前沒有處于專利無效、或訴訟狀態(tài)。
申報條件第(三)項 ,要求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這里的專利權人,就是報獎時的專利權人,涉及多個專利權人都同意參評即可。如果您的專利,進行過專利權人變更,只要確保申報時的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即可,無需考慮變更之前的專利權人。
申報條件第(四)項 ,要求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這一點比較容易理解,如果您之前已經(jīng)獲得了中國專利獎,不管是金獎、銀獎或是優(yōu)秀獎,那這件專利,均不能再次申報評獎;但是如果您的專利僅僅是申報過,但是未曾獲獎,按照申報條件,也是符合申報條件的。
申報條件第(五)項
,要求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參評,這也比較容易理解,如果您有多件專利,建議您選擇一件核心技術的專利進行申報,不能多件專利作為一個項目進行申報,只能是一件專利。
申報條件第(六)項
,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這里需要重點解析一下,什么是相同專利權人。如果您的專利,專利權人只有1個,那比較容易理解,就是這1個專利權人,最多只能申報2項。如果您的專利權人有多個,例如,第一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A+B,第二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B+A,這種情況屬于相同的專利權人,即使專利權人的順序不同,也是屬于相同的專利權人的情況 ,只能申報2項。但是,如果一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A+B,另外一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A+B+C,那么這屬于不同的專利權人,此時,A+B作為專利權人可以申報2項,A+B+C作為專利權人可以再申報2項。 只要不是完全一致的專利權人,就不屬于相同專利權人。
理解了這一點,如果您確實想要申報多項,還是有可能實現(xiàn)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