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創(chuàng)造性審查中,審查員常會使用公知常識,在能夠找到公知常識性證據(jù)的情況下,應當通過證據(jù)進行證明。而某些情況下,難以找到書面證據(jù),審查員也可以對公知常識進行充分說理,來提升通知書的說服力。
公知常識的說理,實質上是使用規(guī)范的語言對邏輯心證過程,進行合法、合理、合情的表達,本文作者根據(jù)其審查實踐,總結了三種說理方式,一起來看看。
三段論式說理
三段論通常被描述為:對具體案件做出判決的法律規(guī)則(大前提)、案件事實(小前提)、裁決(結論)。通過詳實的分析法律規(guī)則與案件之間的關系,可以使得最終的裁決順理成章、合乎邏輯。如:
案例1
一件專利申請要求保護一種用于顯示奧氏體不銹鋼310S連鑄坯樹枝晶組織的腐蝕方法。其與對比文件1的區(qū)別在于:對比文件1中電解腐蝕液為20%的NaOH,電解電壓3V,電解時間30秒,而該申請中電解液為質量分數(shù)為9%至12%的NaOH,電解腐蝕電壓2V至4V,電解時間4.5分鐘至5.5分鐘。
為此,審查員引入對比文件2: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奧氏體不銹鋼的電解制樣方法,其采用10%NaOH在13V至22V下電解腐蝕42秒至66秒。由于對比文件1中NaOH濃度與該申請相差一倍,電解時間為與本發(fā)明更是存在近10倍差距,電解液的濃度、電壓、電解時間是一個整體,因此對參數(shù)的整體調整是否屬于本領域的常規(guī)選擇就成為申請人與審查員爭議的焦點。
對此,審查員說理如下:“將現(xiàn)有技術整體考量”是創(chuàng)造性審查的基本原則,首先需考慮現(xiàn)有技術中是否存在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使得本領域技術人員有動機對現(xiàn)有技術作出改進。然后再判斷針對這一技術問題現(xiàn)有技術是否存在相應的解決方案,這一解決方案是否給出技術啟示,使其能夠應用于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從而得到權利要求所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具體到本案,對比文件1中使用了高濃度的電解腐蝕液而無法保證精度;對比文件2公開了在電解液選擇時不僅要考慮到拋光質量,還要對多種材料具有通用性,其采用10%NaOH作為電解液來對奧氏體不銹鋼進行相應的電解腐蝕。而本領域也公知電解液濃度過高會影響加工精度、濃度過低則影響電解速度,因此常需要調節(jié)電解液濃度、電解電壓、電解時間以獲取最佳電解質量,即現(xiàn)有技術整體上給出了將所有區(qū)別技術特征應用于對比文件1中以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啟示。
在該答復意見中,審查員針對爭議,先對創(chuàng)造性的審查原則作了相應解讀,然后結合對比文件1、對比文件2所公開的內容以及本領域的常規(guī)技術知識詳細分析了二者為什么能進行結合,最終達成一個準確、令人信服的結論。
漸進式說理
所謂漸進式說理,就是分層次、按順序、循序漸進地進行完整有效的分析,該說理方式由淺入深,得到的結果往往令人信服。如:
案例2
一件專利申請要求保護一種碳纖維復合材料孔隙率對比試塊的標定方法。其與對比文件1的區(qū)別在于:采樣時試片的長度方向與纖維軸方向分別形成-5°至5°、40°至50°、85°至95°和130°至140°的角度。
審查員做出如下分析:本領域公知的是,在生產(chǎn)過程中,碳纖維復合材料中的孔隙有兩種基本類型:第一是沿纖維方向形成的孔隙,呈圓形或者被拉成與纖維軸向平行的橢圓形;第二是沿層間及樹脂富集區(qū)內凹坑處形成的形狀較為規(guī)則的孔隙。因而在分析多向鋪層的碳纖維復合材料的孔隙率時,通常在垂直于每一纖維軸向的橫截面上進行取樣。由于碳纖維復合材料板是由許多單層纖維材料按照一定的鋪層順序膠接而成的,各鋪層結構間存在力學耦合現(xiàn)象,因此,通常將碳纖維復合材料板設計為沿鋪層方向厚度均勻分布的對稱層合板,對于鋪設角度,常常選取0°、90°和±45°。在需要對多向鋪層的碳纖維復合材料孔隙率對比試塊進行標定時,本領域技術人員有動機在垂直于每一纖維軸向的橫截面上進行取樣,具體而言,是在0°+90°、90°+90°和±45°+90°即90°、180°、45°和135°的方向上進行取樣,以保證所測得的孔隙率平均值能準確地反映對比試塊的孔隙率。
在該審查意見中,審查員從碳纖維孔隙的基本組成、取樣方式、多向鋪層的鋪層角度選擇等角度分層次地闡述如何選取能準確反應試塊的孔隙率的代表性試樣,讓申請人逐步認識這種具體手段或參數(shù)選擇的“常規(guī)”性,從而將其認定為“公知常識”。
示例法說理
審查員在對公知常識進行說理時,適當時可采用一些生活實例、專利文獻或非專利文獻進行輔證,以增加公知常識的可信性。如:
案例3
一件專利申請要求保護一種地表含水性的電性識別方法。其與對比文件1的區(qū)別在于:通過在采煤工作面對應的地表以及回采區(qū)對應的地表設置四條測量線,對工作面及未采區(qū)對應的地表的電阻率進行全面測定,進而與不同含水量的地表沙土樣品的電阻率比較,直接獲得相應地表含水率。
審查員的說理如下:
采用高密度電法測量電阻率時,單條測線只能測得一個剖面內電阻率的變化,并不能反應地下電阻率在水平(或橫向)方向上的變化。而在許多工程和環(huán)境的含水性測量中,地下地質的情況非常復雜,短距離內的電阻率就有很大的變化,因此,本領域常在工作區(qū)內布置多條測線以準確地反映整個測區(qū)內電阻率的變化。隨后,審查員列出多篇現(xiàn)有技術文獻,證明現(xiàn)有技術中已經(jīng)公開了通過布置多條測線來準確確定測區(qū)內電阻率的變化,進而確定含水性的變化。審查員還詳細闡述了工作區(qū)內設計出多條測線,使這些測線盡可能的垂直異常體走向。覆蓋測區(qū)是設計測線的基本思路,本領域技術人員按照該思路,通過合理次數(shù)的實驗即可確定上述區(qū)別的具體布置。
在案例3中,審查員從區(qū)別特征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入手,指出如何獲得能全面反映待測地層的電阻率變化的問題是本領域所普遍面臨的技術問題,以及現(xiàn)有技術中解決該問題通常設計方式,并進一步通過例舉的方式來增強可信度。隨后,審查員明確了設置測線的思路,進而推導出多條測線的具體布置方式是本領域的常規(guī)手段。
以上例舉沒有窮舉在公知常識評述中可以采用的說理方式。事實上,對于公知常識的說理方式并沒有統(tǒng)一要求,不管采用何種說理方式,都要在充分檢索了解現(xiàn)有技術情況的前提下,基于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通過對現(xiàn)有技術的分析來正確、充分表達審查員的觀點和意見,盡可能做到讓申請人信服。